校园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警示教育知识问答
 
   1、问:什么是邪教组织?
   答: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学说等谣言惑蛊,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问:邪教组织的特征有哪些?
   答:邪教组织有六个方面的特征:(1)教主崇拜:宣称教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拥有绝对权威,信徒为教主而生而死;(2)精神控制: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诱导等方法对信徒进行洗脑,实现精神控制;(3)编造邪说: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披着科学的外衣的歪理邪说。(4)骗取钱财:要求信徒将所有钱财奉献给教主,或通过办班、治病、兜售用品等名目骗取钱财;(5)秘密结社:组织体系严密,等级戒律森严,活动诡秘,好进难出;(6)反对政府:利用社会上的一些黑暗、不公平现象,煽动成员发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
    3、邪教是如何骗人的?
    答:(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2)用治病、免灾诱惑人;(3)用看相算命、装神弄鬼、蚂蚁写字、白纸显字等各种把戏吓唬人。(4)套近乎拉扰人。(5)小恩小惠收买人。(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4、邪教的危害是什么?
    答:邪教的危害主要有:(1)破坏家庭。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的越多,将来就可以进天国”,许多成员有家不回,常年在外。(2)破坏生产。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一切靠神恩赐”,致使信徒整天忙于信“教”、传“教”。(3)奸淫妇女。许多邪教教主借“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4)残害生命。欺骗群众“信教能治病”,一些人因此被致死。(5)毒害青少年。拉扰中小学生参加聚会,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6)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煽动成员暴力对抗政府,扰乱社会秩序。(7)危害基层政权。一些邪教有目的的拉扰基层党团员和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
    5、为什么说“法轮功”组织是邪教?
    答:对比中外邪教组织的基本特征,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法轮功”同样具备了这些特征,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第一,“法轮功”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设立的,李洪志假借气功名义发展组织,聚敛钱财,剽窃科学术语拼凑歪理邪说,窃取、冒用宗教术语迷惑人们;第二,“法轮功”竭力神化李洪志,大搞教主崇拜,第三,“法轮功”对信徒们实行严格的精神控制,李洪志不断向信徒们灌输他的歪理学说,用“末日说”、“地球爆炸说”和“法身说”恐吓怀疑和不服从他的命令的信徒,直到他们丧失自我和判断是非的能力,成为任凭李洪志摆布的奴隶;第四,“法轮功”制造、散布妖言邪说;第五,“法轮功”是秘密结社的非法组织;第六,“法轮功”危害社会,冲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窃取党和政府机密文件,非法收集国家重要情报和信息;致使千百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家破人亡。
    6、什么是呼喊派?
   答: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地方教会,因聚会时集体大声重复呼喊“哦,主”、“阿门”、“阿利路亚”等而得名。呼喊派具有较严密的组织机构,而且等级森严,职责分明。呼喊派宣传品有数十种之多,如《活在灵中》、《主的恢复—吃》、《国度的操练》、《神的建设》、《灵与生命》、《主就是那灵》、《真理号外》等。呼喊派主要是宣扬“世界末日”,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娶嫁等。但近几年来,各地相继采取有力措施,对呼喊派组织予以查禁取缔。但近几年来,一些顽固分子在境外势力的策动支持下死灰复燃,改变方式,继续进行活动。
    7、什么是实际神?
    答:实际神是20世纪90年代由某一邪教派演变而来的一个邪教组织,以《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的显现》为经典,有些地方也称其为东主电教(派)。实际神大力宣扬耶酥已变成肉身,第二次降临人世,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等观点。
    8、“实际神”邪教组织为吸收、控制教徒采用了哪些做法?
    答:该邪教组织为吸收、控制教徒采取非常卑劣的做法,如鼓励信徒以色相引诱,拉扰人入教,采用暴力伤害的形式,禁锢信徒等,并且他们还使用暴力手段,对排斥、反对该组织的教派、人员进行报复、伤害,该邪教不仅在社会上引诱、拉扰一般群众入教,还极力采取各种手段拉扰、分化正统教会的信徒,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9、实际神邪教出版物有哪些?
    答:除以《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的显现》为经典外,还有《全能神的见证》、《跟随羔羊唱新歌》、《神隐密的工作》、《上面的交通》、《真理进入课程》、《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普及诗歌》等出版物。
    10、宗教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营养,与哲学、道德、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和艺术诸意识形态相渗透、相互包容,成为一种文化的混合体。目前,宗教活动已融入主流社会,在法律和规定认可的范围内活动,是公开的,合法的。宗教承认现实世界的存在,并致力于服务社会、净化社会、参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目前,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
   11、我国有关宗教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物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4)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中举行的家庭聚会,受法律保护。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
    12、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宗教倡导信徒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邪教在本质上是反社会的,鼓吹、煽动推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2)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邪教崇拜的则是教主本人,教主是至高无上的“神”;(3)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邪教则活动诡秘,暗号联络,聚无定所。
    13、共产党人对宗教应持什么态度?
    答: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理论基石,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完整最系统的科学世界观。共产党人应当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不得相信任何神灵,不得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信仰任何宗教,不得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并应在提倡科学文明、破除迷信愚昧的斗争中起模范作用,帮助人们正确分析、认识自然和社会现象,旗帜鲜明地同各种有神论、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作斗争。同时,广大党员和干部还应学习和掌握我们党现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正确地执行国家有关宗教问题的政策和法律,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合法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并同一切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的现象作坚决斗争。
    14、为什么要依法打击邪教?
    答:邪教是社会的毒瘤,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所不能容忍的。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非法举行集会示威,煽动组织其成员破坏国家法规的实施,毒化人们思想,蒙骗其信徒“升天”、自杀、自残。这些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为国法所不容。
    15、基层干部反邪教工作“六知”的内容是什么?
    答:“六知”即(1)知道反邪教的方针政策;(2)知道反邪教三大任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其它邪教和有害气功);(3)知道反邪教三项工作内容(宣传教育、教育转化、防范控制)。(4)知道工作职责。(5)知道邪教的特征和危害。(6)知道如何防范和处理邪教。
    16、怎样及时发现周围的邪教信徒?
    答:只有了解邪教信徒的特征,才能防患于未然,邪教信徒的一些共同特点:(1)性格的变化。寡言少语,不再爱说话,不再爱与人接触,逐渐疏远家人亲友;(2)表情上的变化。表情呆板,紧张不自然,无幽默感,看人的目光躲躲闪闪,显得不自然和做作;(3)情绪上的变化。喜怒无常,敏感多疑,发呆,沉默的次数明显增多。麻木、冷淡;(4)思想上的变化。由于受到歪理邪说的灌输和精神控制,生活观、价值观等发生变化,思想偏激,易走极端,思维简单化,开始迷信;(5)举止的变化。终日恍恍惚惚,目光呆滞,姿态僵硬呆板,身体莫名其妙的消瘦;(6)语言表达的变化。原来的常用词汇减少,开始频繁使用邪教特有的语言。如“法轮功”痴迷者常常习惯说一些令人费解的“法轮功”语言。把不信邪说不练其功的人称为“常人”,邪教“门徒会”则是将会外群众称为“外邦人”;(7)生活兴趣的变化。整天苦思冥想,不再关心新闻时事。突然放弃以前爱好,放弃一度看重的生活目标。没完没了地参加各种神秘的“学习”或活动;(8)社会活动的变化。无缘无故地放弃工作,学业或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急剧下降。拒绝参加人们和亲友的重要活动;(9)社交范围的变化。突然疏远原来的朋友,转而结识并密切交往的一些新朋友;(10)意识的变化。记忆减退,智力下降,开始出现幻觉、妄想等现象。总之,当正常人误入邪教后,都会在身心,言行举止和行为上出现一系列变化,如果我们能及时察觉这些信号,采取相应措施,就不至于使事态变得难以收拾。
    17、党和国家防范和处理邪教的政策和法律有哪些?
    答:党和国家处理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指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以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66条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就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8、怎和样增强青少年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免疫力和战斗力?
    答: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前,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大青少年只有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自己的精神支柱,大力弘扬和倡导科学精神,才能切实增强自己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1)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同邪教组织进行斗争,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青少年一代拒绝邪教、远离邪教;(2)对青少年要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和法制意识教育。通过教育,要让青少年学会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人类要负责,从思想上筑起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堤坝。在青少年开展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的热潮,以科学的思想抵制邪教。(3)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净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形成打击邪教、保护青少年的有效机制。
   19、青少年如何才能做到热爱生命、远离邪教?
   答:青少年只有以科学的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健全的人格,才能自我保护,免受伤害。不然,在成长的道路上不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对于正在成长的学生来说,培养自己的健康人格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具有科学的自我保护知识与方法,才能减少成长的烦恼,抵御各种邪教迷信以及各种丑恶的侵蚀,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发展自己、有效地发掘自身潜能,以提高生活的质量。确立正确的科学思维方式,并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要经过一个发现自我、认识自我的过程,并且是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对学生而言,有时会有许多困惑:为什么我会生活在贫寒之家?为什么别人家的地位显赫,门路很宽?为什么我同样付出很多努力,却不能幸运地得到机会,而他人并未怎么费力,就赢得了很好的机遇?为什么别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展自己的爱好,而我就不太能如愿地发展自己?无论谁都不会一生事事顺利,青少年也会有许多烦恼,也会遇到挫折或这样那样的不顺心。在这种时候,心情有不好,有愤怒、有忧虑、有困惑是很自然的事。这无形之中也可能给迷信、邪教以可乘之机。要想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珍惜和热爱年轻的生命,每个做家长的、做老师的,都有责任关怀并帮助同学重视人格教育,把培养健康人格品质当做师生的共同目标,解决创造力、自信心等基本问题。健康人格不仅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也是心理健康的重要资源。对每个人来说,无论你是成人还是学生,都应对自己的心理健康负责。只有具备健康个性的人,才不必借助什么“救世主”或什么邪教来支撑自己。
    20、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答: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认识事物。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理念。要正确认识邪教与传统宗教的区别,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邪教人员从事地下活动并制作、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及秘密串联聚会等活动,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嘉兴市教育局
2009年7月